(三)现场确认
1.学校人事处负责现场确认工作,确认时申请人应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全部申请材料,确认时间:2013年10月16日8:30-15:00。确认地点:教学综合楼1004室。
2.现场确认的主要职责
(1)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网上的申请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3)审核确认申请人申请的任教学科是否符合“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或相关”的要求;
(4)指导和督促申请人补正网报信息和申请材料;
(5)确认本校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并收齐其申请材料;
(6)现场确认的其他工作。
三、收费标准
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发改价监联函字[2007]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320元。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测试不作要求。
四、其它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必须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所出具的,其它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均视为无效。
2.相关证书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联 系 人:孔祥营
联系电话:8616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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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