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现将2015年聊城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温馨解答:

    一、认定语文、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是否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所有任教学科的普通话水平均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就可以。

    二、体检时间是否可以调换?体检医院是否可以自行调换?

    答:为避免体检拥挤,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尽量按照我们安排的时间进行体检。如需调换,请在7月8日到11日之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第五章第15条第三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故体检医院不可自行调换。

    三、提交材料时或领取证书时,是否可以委托他人?

    答:由于提交的认定材料均是原件,尽可能由本人进行提交,本人因故不能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交。委托他人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需携带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作单位有何要求?

    申请人与工作单位应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者人事代理合同。出具的纸质证明不予认可。

    五、在其他省市领取了考试合格证明后,是否可以在聊城市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

    目前,教师资格证笔试分国考和省考两种,山东省自2013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凡参加国考取得了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聊城的可以在聊城市按照认定程序进行申请;其他省组织的省考笔试,在山东省不予认可。

    六、在有效期内的山东省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合格证明;2013年、2014年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何处领取?

    应在当时报名参加考试的机构领取。在聊城市报考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聊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咨询电话:8902316

    七、聊城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时间是什么?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八、考生今年参加了事业单位招考,现正在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如何办理?

    考生如确需教师资格证明,可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聊城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用完后请及时归回,以便于存档。2015年7月8日- 11日集中受理认定材料,不办理领取证明业务。

    九、本人毕业证丢失或者不能按时提供,如何办理?

    请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扫描的学历证明,毕业证原件请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提供。

(责任编辑:宋小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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