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教师招聘之教育理论综合知识核心考点速记
考点25知识的含义及实质
知识属于人们的认知经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而获得的对客观现实认识的结果,它反映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
根据知识的概括水平,可以分为具体知识和抽象知识;根据知识的功能,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的表征形式:命题网络。程序性知识的表征形式:产生式系统。
考点26知识的学习
知识的学习即知识的掌握,指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的接受和占有前人所积累下来的知识经验,在头脑中构建相应的认知结构。
根据头脑内知识的不同形式或学习任务的复杂程度,知识学习可以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根据知识间的相互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归属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可分为知识的理解、巩固和应用三个彼此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阶段。
考点27知识的理解
1.理解在学习中的作用
(1)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识记;(2)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保持;(3)有利于学生应用知识。
2.提高知识理解水平的措施
(1)扩充和利用感性经验;(2)运用变式与比较;(3)使学生所学知识系统化;(4)通过启发式教育,提高学生思维活动的积极性;(5)照顾学生理解教材的特点。
考点28知识的巩固
知识的巩固,指的是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对教材的持久记忆。
知识巩固是知识积累的前提。知识的巩固与理解相互依存。知识的巩固是知识应用的前提。
知识巩固的途径有:(1)提高识记的目的性、自觉性。(2)学生采取各种有效的记忆方法,使学生获得良好的记忆效果。(3)合理的组织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