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以说课、综合答辩等方式,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六)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一)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高新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管理,享受高新区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办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纪工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察。监督电话: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28-85173710。咨询电话:028-85339122(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28-82829752(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原标题:2014年下半年成都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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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成都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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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