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进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与影响力,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
3、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的能力,能够胜任研究生培养及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能带动和促进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6、年龄要求: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人才年龄不限;第三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第四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对于教学科研工作急需人才或新专业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引进程序
1、制定计划。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及时提出本部门的引进计划报人事处,人事处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核考察。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学校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博士面试工作小组”相关专家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面试考核,工作组由组织部、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各抽调1人、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中临时抽调拟引进博士相近学科专家2-3人组成,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参与进人部门组织的博士面试工作,共同对拟引进博士的科研、教学能力、工作态度、求职意愿以及配偶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经会议讨论后对是否建议引进形成书面意见,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3、签订工作协议。人事处代表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签订有关工作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需面议的,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必要时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5、到校参加面试的高层次人才,学校负责承担面试期间的往返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
三、引进需求信息及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原标题:遵义医学院2015年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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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