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第四季度重庆涪陵区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40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18日,上午08:30—12: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报名;2015年11月19日,上午08:30—12:00,在重庆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大厅报名;;2015年11月20日,上午08:30—12:00,在长江师范学院钩深楼一楼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25日,报考人员登录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www.cqfljw.com,下同)查看考试安排信息,并凭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分学科专业参加考试。

  1、笔试(分值200分)

  笔试共两科,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重庆2015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内容为分学科的中学专业知识,其中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8:30—10:00公共科目;10:30—12:3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重庆市涪陵第九中学校(涪陵区育才路3号)。

  成绩查询:考生的成绩于2015年11月29日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查询,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张榜公示。

  2、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人员按岗位层次拟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未达到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学科岗位数,但该招聘学科的名额至少应保留1名。招聘学科面试比例为1:1的,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每科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招聘学科名额1名。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5年11月30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015年12月5日上午 8点前,参加面试  的考生凭真实  有 效的身份证、学生证以及 《全国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到指 定地  点签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备课、上课 。面试成绩当 场公布,未 达到60分者 不能确 定为体检人员。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 不得确定 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 评分表 中说明 理由 考生  成绩最后 结果在60分以下的,区教委应写出书面报告说 明理由,并报区 人 力 社保局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并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由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同一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只能递补两次,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四)体检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则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五)考察

  2016年7月4日,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到区人力社保局参加考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条件相关内容进行复查。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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