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聘者于2015年12月30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交(邮寄)“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护照)、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应聘人员须寄送纸质材料。凡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学术带头人、博士也可向院系报名。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或用人院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初审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资格初审时间初定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用人院系(部门)组织专业考试或考核,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博士及学术带头人不受比例限制),根据专业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以人事处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网址:http://rsc.cqmu.edu.cn/)。
1.学术带头人及博士的考核
考核成绩分值100分。由院系组建考核小组,以试讲、试岗等形式进行考核。
2.硕士和本科生的考核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试岗(专业实践能力测试)
分值100分。试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学校人 事处 对通 过 院 系考 核 考 试的应聘 人员进 行资格 复审,复审合格者 参加 学校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公开招聘总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数。
博士的招聘 成绩=考核成绩 × 60%+面试成绩×40%。
其他类别人员的招聘 成绩=笔试成绩×3 0%+试 岗成绩 ×30%+面试成 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公开招聘总成绩由高至低依 次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 职称及职(执 )业资格 、试岗成绩、笔 试成绩高 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一轮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 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 用体检 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 位实际 要求执行。
体检由学校指定医院并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若参加体检 人员或用人单位 对体检结 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 通知之日起7 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 校同意 后到 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 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及拟聘单位等。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