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7月7日—8日携报考人员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其他: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其中: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可在2015年6月27日到南谯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改报其他相关岗位。
(2)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考生家庭低保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中小学教师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专科层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以及教育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滁州市南谯教育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专业测试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为5人以上按2: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确保用人质量,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专业测试时间及信息查询。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南谯教育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入围人员、测试程序与规则、测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4、考试成绩计算。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进行,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