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
⑴递交现任教学校审核同意的《镇远县2015年县城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
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符合规定条件中的其中一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⑷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选调学科此次不进行选调。
⑸报考人可选报考高中或初中、小学两个岗位。
㈢资格审查
1. 各中小学与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㈣说课
① 高中说课时间:2015年8月14日,地点:镇远中学 。
② 初级中学、小学说课,幼儿园面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地点:镇远中学。
上午8点整集中,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逾期不到作弃权处理。说课时间为15分钟,准备25分钟,说课由教育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同学科报考人员成绩(按小数点2位计算)出现并列的,则由选调领导小组重新组织说课。说课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出现的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幼儿园面试内容为五项基本功。
㈤考察
说课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学校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说课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㈥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说课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名单,并在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㈦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实行试用期一学年,由学校考核,考核达不到学校要求的退回原单位。特岗教师实行顶岗学习。
七、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中小学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中小学教师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5720954(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5722076(县纪委信访室)
0855—5725715(派出第五纪工委)
原标题:镇远县城关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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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镇远县城关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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