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达“区招聘办”,“区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的;
6、其它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示(注: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乡(镇)卫生和计生服务中心(院)职位的考生需根据报考该职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6-5236680(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
本《方案》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铜仁市碧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详情: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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