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由本人填写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及应届毕业生证明(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发放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户籍证明材料(非本区户口在本区具备办学资质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提供聘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提交一张小二寸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科);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下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体检
具体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现场确认后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和龙子湖区教体局政务公开网上另行通知,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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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